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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龙马潭:公益诉讼保护400年“米中钙王”,筑牢粮食安全法治基石

来源: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清 崔炼 发布时间:2023-09-20 16:06:28

“小范围优秀农产品难以形成长远的经济优势,希望通过规模化、精品化种植培育具有龙马特色的农产品,特别是加大龙马潭区特有农产品的保护力度。”今年两会期间,龙马潭区人大代表在《关于集中发展特色农产品、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销售平台的建议》中提及。

2023年3月,龙马潭区检察院据人大代表的提案,发现罗沙贡米亟待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遂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罗沙贡米品种特质,种植历史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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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泸州商贸繁华,南北商贾交往频繁,泸州人常以罗沙坪产的稻米为特产相赠,后相传辗转入宫,故得名“罗沙贡米”。据《四川省志·农业志》等记载,罗沙贡米又称泸州银针米,产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境内,由于品种特质及地理环境的苛求,造就了色、香、味、质独具特色,有“米中钙王”之称,系四川省特种米、四川第一个获中国名牌大米产品并入选首批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目录的水稻,已有400多年种植历史。

农关国本,粮系民生。保护农业种质资源对培育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借力+借智,精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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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借力代表联络工作,龙马潭区检察院依托《龙马潭区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主动上门收集线索,整理汇总,并立案调查,将本案作为重点案件,通过现场勘验,理清现有种植面积情况,发现罗沙贡米存在面积下降、品质下滑的生存现状。

另一方面,借智专业力量,龙马潭区检察院委托四川省农科院对罗沙贡米种植基地土壤进行检测,并召开联系会议,邀请四川省农科院专家、涉农专业省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保护罗沙贡米种质资源具体措施,为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提供了专业支撑。专家一致认为,从作物种质资源角度看,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研究利用与繁育推广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保障粮食优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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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引入技术支持,加强与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快速推进对罗沙贡米的提纯复壮,加快标准化农田建设,依法依规对罗沙贡米予以保护、利用、推广。”龙马潭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整合省市资金,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在海南省建立罗沙贡米品种繁育基地,开展提纯复壮工作,对罗沙稻纯正株系生物学特征鉴定。

主动沟通汇报,因地制宜提升种质资源保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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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成种质资源圃1个,罗沙贡米屏障繁育基地高标准农田140亩,促罗沙贡米高质量增产,打造地方特色品牌,促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同时推动龙马潭区建立罗沙贡米示范区,设立教育实践基地,不断提升公众对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

下一步,龙马潭区检察院将不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建设美丽龙马潭提供有力的生态检察屏障。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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