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毒产品监管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消毒产品销售、使用领域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近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网信办、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辖区内消毒产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此次联合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以医疗机构、超市、商场、母婴店为重点排查对象,在辖区内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家、药店5家、超市5家,共计13家单位,重点针对经营单位消毒产品的索证和包装、标签标识等情况,以及涉及妇女卫生用品、儿童纸尿裤、卫生湿巾、一次性纸杯、消毒液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相关单位所售消毒产品,其生产企业均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包装标识基本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但存在少数经营单位索证不齐全,产品检验报告查验不细等情况。对此,执法人员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强消毒产品索证意识,严把进货关,严格审核消毒产品相关资质,规范进货渠道,确保不销售违规产品。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加强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涉消毒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