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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温馨提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9 11:04:51

夏季来了,雨水丰富,时下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也进入易发期、高发期。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多地发生群众食用野生菌(均为日本红菇)后中毒的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示如下:

一、生命至上,有毒蘑菇切勿采食

野生蘑菇虽鲜美,但食用风险极高。毒蘑菇种类、形状、毒性尚无系统研究,辨别及中毒救治一直是个未解的难题。新鲜毒蘑菇和煮熟后的毒蘑菇均不可食用,因为毒蘑菇毒素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耐高温、耐干燥、耐酸碱,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其毒性,奉劝“好吃嘴”们切记不要去采食。

二、注意辨识,可食蘑菇煮熟再吃

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食野生蘑菇。如果非要去“打个牙祭”,一定要注意烹饪方式。对于可食用的野生蘑菇,在未经煮熟前切不可食用,因为许多食用蘑菇含有刺激性或有毒物质,经彻底煮熟后才可破坏这些物质。消费者在食用可食菌类时请“稍安勿躁”,待熟透后再吃。

三、中毒莫慌,送医救治不可耽误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者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切不可“留观”坐等,错过最佳治疗时机酿成悲剧。

四、预防先行,风险警示牢记心上

野生蘑菇生长于阳光少、湿度高的环境,多产于山区高原等地,中毒原因主要为误采误食。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须做到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1.不采摘。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

2.不购买、不食用。勿在路边摊点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健康安全。

3.不销售。各类餐饮单位、食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拒绝加工游客自行采摘带来的野生蘑菇,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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