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增强法治督察工作专业性、实效性,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乐山市组织召开法治督察工作片区座谈会。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处长黄雨翼主持会议,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刘明全到会指导,省司法厅副厅长徐涤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法治督察工作是中央依法治国办在中央依法治国委领导下组织开展的一项工作,是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准确把握好“督什么”,从具体案例、共性问题表现等查找各地在落实“十一个坚持”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要认真研究“怎么督”,在政治性方面,要从谁来组织领导、谁作为督察对象等角度,正确认识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执法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区别和关系。在专业性方面,加强督察队伍建设,抽调熟悉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注重法学理论专家和法治实务人才参与。在实效性方面,严格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有效运用督察成果。
会上,法治督察处负责人对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修改背景和目的意义作了说明。省委党校专家对法治督察工作提出建议。六个市司法局负责同志聚焦完善督察内容、优化督察方式、强化督察结果运用等提出修改意见。
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谭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春刚分段陪同。乐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冯静,乐山市、自贡市、内江市、眉山市、雅安市、资阳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