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日,雅江县检察院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1个部门,深入中铁十一局、十六局、中国建筑等川藏铁路建设施工单位,就企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开展联合督查。
督查中,工作组一行重点检查了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有无专门管理和操作人员、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有专门的危化品贮存间、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否落实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工作组现场给予了反馈,责令企业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雅江县检察院将紧扣安全主题,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摸排涉安全生产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案件线索,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公益保护网,以“我管”促“都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护航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孙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