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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家暴,共护“嘉”园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吕丹 高坤 发布时间:2022-11-24 1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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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来临之际,11月23日下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走进市中区海棠街道石雁儿社区开展“拒绝家暴·共护‘嘉’园”反家庭暴力日活动,向社区居民讲解反家庭暴力的法律知识,提高市民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俊芳,市妇联权益发展部主任何华和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柴磊出席宣讲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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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宣传处处长、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号长陈杨以《家,是爱的港湾,不是恶的温床》为题,通过视频、图片、文字、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对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类别、家庭暴力的误区、家庭暴力的危害及救济、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维权和预防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教授市民遭遇家庭暴力时懂得寻求正确路径求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是遇见未成年人遭遇家暴,要果断救助,及时报案。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单位、组织或者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其他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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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宣讲分三个板块,设置三轮知识抢答,活学活用,边听边记,融会贯通,现场气氛强烈,不少居民用一个小时听讲就记下了反家暴法的大部分核心知识点,收获满满。“今天听了讲座,让我对家庭暴力有了更多认识,不仅明白了肢体暴力和冷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还知道了家庭暴力不分男女,只要受到了家庭暴力都可以找相关部门寻求庇护,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是受益匪浅。”石雁儿社区居民杨希在听课了讲座后表示。

法律知识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家庭暴力并不局限在夫妻、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反家庭暴力法》附则强调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叫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主要类型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立法以及被普遍认可的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指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指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指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助、丧失尊严等感受。

(4)经济控制是指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的行为。

家庭暴力存在的误区

(1)认识误区一:“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不需别人插手”“家丑不可外扬”

事实: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领导应予以劝阻、调节,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及早帮助有问题的家庭,就能将一个有问题倾向的家庭挽救过来。

(2)认识误区二:“只有没有知识的人才会打老婆”“家庭暴力在农村比较普遍”

事实: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分城市与农村,社会上各种层次的男人都有虐妻的可能,包括那些有学识、有地位、在公共场合或朋友面前彬彬有礼、做事干练的人。

(3)认识误区三:“男人施暴一般发生在情绪失控时(如喝酒、赌博……)”

事实:男人只在家里打老婆和孩子,而不去公开场合打外人,因为他们认为在家里发泄不满情绪是相对安全的;很多男性对妻子施暴时不仅完全是可以控制的状态下进行,而且是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

(4)认识误区四:“打打闹闹活到老”“两口子忍一忍就过去了”

事实:这是不让暴力受害人寻求帮助的借口。一般施暴者都是通过暴力来达到控制配偶的目的,他们通常不会自动改变施暴行为,假如被虐妇女一味忍受,只会促使丈夫形成打人的习惯,甚至暴力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受害者应清楚而坚决地表示,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必要时要积极寻求外界帮助。

(5)认识误区五:“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事实:没有一个人不在乎被打。妇女忍受暴力是因为种种限制,如就业、经济、住房、孩子上学等问题,使他们暂时无法摆脱受虐环境。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1.拨打110报警求助。也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求助。报警求助的,保留报警回执,必要时可申请民警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条规定,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2.及时就医或鉴定伤情。妥善保留诊疗记录、病例资料等,或到伤情鉴定机构开展鉴定,保留鉴定证明。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4.申请法律援助。准备起诉离婚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既有权要求赔偿其物质损失,也有权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

家庭暴力,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但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制止家庭暴力,人人有责!家,是爱的港湾,不是恶的温床,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积极寻求帮助!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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