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司法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来源:眉山市司法局 作者:徐旖濂 发布时间:2020-04-17 15:47:54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眉山市司法局立足岗位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组建疫情防控合法性审查专业指导工作小组,对市政府出台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实行即来即审,审查时限缩短三分之二,紧急文件力求一小时内高效率完成审查,全力辅助疫情防控合法决策,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县区审查力量。指导县(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对有关文件、采购应急防疫物资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跟踪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确保文件、合同不当之处及时完善。

强化部门业务保障。指导相关市级部门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积极履职,完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文件快速起草、征求意见、公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就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与省厅沟通,获取有效解决问题途径。截至目前,共审查《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等疫情防控政策措施5件,提出意见建议16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徐旖濂)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