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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新修订《渔业法》普法宣传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2 10:18:08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进一步提升群众渔业保护法治意识,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与东兴区农业农村局以“四川省学习贯宣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活动启动仪式”为契机,联合开展渔业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聚焦新修订《渔业法》的核心内容及关键条款进行宣传解读,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

宣传中,检察干警重点强调四川省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施行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在全省所有天然水域开展捕捞作业、休闲垂钓等行为,否则可能面临《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结合历年来禁渔期间查获的案件以案说法,直观剖析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东兴区检察院下一步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切实保护东兴区渔业资源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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