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与电商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今天,滑动屏幕即可“云观赏”异域鹦鹉、珍稀陆龟等国家级保护动物,已成为不少网友的休闲方式。然而,别有用心之人却将直播和短视频平台当作“烟雾弹”,暗中将国家级保护动物的售卖链接隐匿其中,形成非法交易的“隐形市场”。屏幕前的一次心动,或是一次随意的询价,都可能让人踏入刑事犯罪的雷池。近日,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再次为公众敲响警钟。
本案被告人王大力(化名)是一名爱宠人士,平日里最大的消遣便是刷抖音、逛头条,尤其钟爱那些以憨态可掬的小动物作为主角的视频。某天深夜,王大力忙完店铺生意,窝在沙发上翻看手机时,一条鹦鹉的视频忽然跳了出来:银灰色的羽毛、鲜红的尾羽,配上灵动的眼神,瞬间击中了他。他一眼认出这是非洲灰鹦鹉,属于保护动物。视频下方挂着一个微信号:“我是鹦鹉小李”。王大力犹豫片刻,还是点了添加。
“‘灰机’卖吗?”王大力试探着问。“灰机”正是他们在“地下交易”中给非洲灰鹦鹉取的代号。对方秒回:“当然,我们这的‘灰机’好养活,毛色漂亮,仅此两只,喜欢的话尽快下手哦。”经过双方协商议价,最终确定了两只鹦鹉的成交价格,并约定王大力到指定地点自提。20天后,王大力如约取到了两只鹦鹉,带回自家店内饲养。由于这鸟儿的毛色格外惹眼,围观者络绎不绝,也由此引来了公安民警的注意。面对上门调查,王大力一五一十交代了鹦鹉的来路。随后,两只鹦鹉被送往绵阳市富乐公园,交由园方管养。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两只野生动物为鹦形目非洲灰鹦鹉科的非洲灰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两只共计价值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大力明知或应当知道涉案鹦鹉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予以非法收购,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洲灰鹦鹉属于法律明确列明的保护物种,个人私自收购、饲养即构成犯罪。爱好不应成为触犯法律的借口,请勿通过网络私下购买保护动物。爱护动物没有例外,更没有法外之地。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拒绝非法交易,用行动为生物多样性撑起保护伞。(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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