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三地联动普法,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碧水清波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15 14:39:32

为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依托新法施行重要节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8月1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携手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以跨区域联动普法模式,让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image.png

此次联动普法宣传活动紧扣2026年全国生态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面向过往群众、沿江商户、周边居民开展沉浸式普法。本次宣传重点聚焦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时结合《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围绕法典中关于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责任追究等重点新规,结合日常办理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破坏岸线资源等涉长江生态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明理,让群众直观了解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意义、核心内容及施行后的法律新规。

全国生态日

image.png

针对群众关心的长江禁渔、垃圾分类、污水排放、野生动物保护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明确普通群众在生态保护中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破坏生态的不良行为,树立“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法治意识。

image.png

同时,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呼吁广大群众主动参与长江生态保护行动,自觉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守护者,共同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龙马潭区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契机,持续立足司法职能,深化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刚性守护生态底色,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