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温情回访,我们这样守护少年的你

来源:纳溪法院江宁家事法庭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6 10:28:03

四月里,阳光温暖,微风不躁,纳溪法院江宁家事法庭的法官们携手社工志愿者,一次次组队出发,一站站温情回访,为涉困未成年人化解心结,精准帮扶涉困未成年人。

第一站主题:放学后的温暖守候

一起普通不过的离婚纠纷,给小雨和小胜姐弟的生活带来巨大冲击。母亲离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姐姐小雨因年岁稍长,已经能逐渐适应上学住校,放假和爸爸弟弟在家的日子;弟弟小胜因年幼,完全不能接受没有母亲的生活。庭审当日,法院判决驳回了小胜母亲的诉讼请求,小胜母亲头也不回地离去,选择继续在外打工,小胜在法庭门口泣不成声,弱小的身躯微微颤抖。通过平时多次的电话沟通了解小胜情况,江宁家事法庭的法官们决定在小胜放学后进行一次专门的回访。

1635215071(1).jpg

上山的路蜿蜒盘旋,长长的路程,温暖的等候。一片枇杷林后,小胜家的简陋房屋露出一角,小胜父亲已经等候在公路边。

通过和小胜的面对面交流,回访人员了解了小胜最近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对小胜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小胜多和母亲联系,好好学习,遇到问题多和父亲、母亲和姐姐交流。 

“爸爸,我可以出去一下吗,我想给几个阿姨摘点枇杷。”小胜终于从最开始的满怀戒备一言不发,到面露笑容,真诚接纳表达感谢。

第二站主题:我们是这样的持续守护

这是发生在2018年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小秋、小霞姐妹的母亲孙某系盲人,父亲阮某身体健康,常年务工有稳定经济来源,夫妻关系恶化后,阮某长期怠于履行抚养义务,残疾的母亲带着姐妹俩生活十分困难,孙某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孙某需要每月向小秋、小霞姐妹各支付生活费200元。激烈的家庭矛盾,执行法官的数次执行,姐妹俩的生活虽有一定起色但依然十分困难。

1635215044(1).jpg

2021年3月,纳溪法院江宁家事法庭的法官们为姐妹俩争取到6000元的慈善资助金,以帮助姐妹俩健康顺利成长。回访人员来到姐妹俩家里,看望两姐妹,并通过交流,了解姐妹俩学习和生活近况。

第三站主题: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

这是发生在本年3月的一起女儿为原告诉父亲的抚养费纠纷,女儿小欣因患病休学在家,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小欣母亲没有生活来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原告的抚养、教育义务。经过法院温情调解,父女俩化解了心结,父亲答应每月承担女儿700元的生活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江宁家事法庭邀请西南医科大学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欣开展了心理咨询,并对小欣进行持续关注。

1635215098(1).jpg

本次回访,回访人员和小欣真诚交流,让其打开心结,努力过好这段有意义的休学生活,努力追求自己想成为一名教师的梦想。针对小欣生病休学在家的情况,回访人员为小欣选择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本可以治愈所有受伤的童年的书籍《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希望小欣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

 一直以来,纳溪法院江宁家事法庭,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对涉困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回访和帮扶。由承办法官召集,回访队伍由承办法官、心理咨询师及志愿者组成。志愿者一般由社工、妇联人员,以及社会热心人士组成。一方面了解涉困未成年人的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方面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疏导一般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以及志愿者进行,对心理问题严重的未成年人,则邀请西南医科大学专业的心理专家进行专业心理干预。

今年以来,针对涉困未成年人,江宁法庭已开展回访十余次;已邀请心理专家为涉困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干预3人次;由法官、社工志愿者进行心理疏导10余人次。一直以来,已为涉困未成年人争取到社会资助金7万余元,受益10余人。

每次回访,回访人员真诚携手,满怀深情,让所有的守护都有独特的意义,温情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