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县人民法院:“入户走访暖人心 普法宣传促和谐”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钟金秀 发布时间:2023-12-11 11:30:00

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了“走村入户,送法进乡村”的宣传活动。

image.png

为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随行法官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村民就他们关心关注的的日常生活、切身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群众做“法律明白人”,还给村民讲解了防范电信诈骗意识,预防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告知村民什么是电信诈骗及诈骗的形式及如何防范诈骗等,进一步的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

下一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走访入户等活动,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助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