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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光,何惧山高水长

——学习江西省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有感
来源:丹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春林 发布时间:2021-05-12 14:46:00

胡国运同志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他的人生,是短暂的,却能让人铭记久远;他的一生,是平凡的,天天与案子打交道,却有闪耀长空的光芒。他的微信签名:以负责人的心做好份内的事,以不变的心坚守自己的理念。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样一个心中有光的人,能始终把党的嘱托记在心间,能不忘入职初心,在每一个普普通通的案件办理中把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扛在肩上。这个光,就是信仰、信念和信条。

信仰,是人生的灯塔。没有这个灯塔,你的人生将不知驶向何方。胡国运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人民法官,始终不忘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把自己对党的忠诚、对法律工作的一腔热忱化作普普通通的一件件案子,一本本卷宗。干好自己本职工作,就是对党、对人民、对法律最大的负责。法律是党的执政理念具体化,是党执政的方式,一切按法律办,办好每一件案子,就是对党最大的忠诚。这就是一名检察官应有的初心,必须坚持、传承下去。

信念,是人生的动力。公平正义是法律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追求。胡国运同志的一生虽短,但他办过的每一件案子,却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考验。面对上诉人缠访施压,他掷地有声:“只要案子证据充分,有法律依据就不要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案外压力我来扛。”这份义正言辞的底气,来源于他铁面如山、公道正派的执法司法信念。我们每一名法官、检察官,在办案中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深知“100-1=0”对于当事人、对于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巨大伤害,坚决守住冤假错案底线,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看得见正义,摸得着公平,感受到公平正义。

信条,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准则。胡国运同志常说,他宁愿得罪人,也不得罪法律。他的小舅子想借他的影响力,找关系安排工作。他不近人情地一口拒绝。他说,不愿意向别人低头,只求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啊,今天你低头求人办事,可能明天就要拿法律来作交换。这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法律人坚决不能逾越的雷池。我们每一名检察官都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生活圈和工作圈,慎独慎始慎微慎欲慎友,做一个清白干净的人。

像胡国运这样令我们仰止的英模,他们无一例外在政治品德、事业追求和人格魅力等方面都有闪光的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去践行、去追赶。

珠穆朗玛峰再高也有顶,黄河长江再长也有源。只要我们心中有光,何惧山高水长!

(作者系四川丹棱县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林)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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