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九层之台 起于累土”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两个规定”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谭 云 发布时间:2023-12-07 20:5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全区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行动前,该局召开《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宣贯推进会》。会上,局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两个规定”文件内容,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行动中,该局工作人员尽职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结合企业实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有序推进经营者落实“两个规定”。

此次专项行动以检代宣,共检查工业产品生销企业29家,出动工作人员36人次,录入符合“两个规定”APP企业16家,录入数居全市第一。(谭 云)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