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泸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娟参加活动启动会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专项评估的通知》精神,学习了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对重点指标、重要关注事项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要增强提升案件质量的紧迫感,坚持质量至上,树牢质量意识,把案件质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如我受援”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确保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和质量标准。要准确把握案件质量评估的核心要义,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和程序,以专业的水准、严谨的态度,客观公正、审慎评判,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推进案件整改。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注重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建立案件质量评估结果通报机制和反馈机制,让所有法律援助人员知晓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优秀的案卷要通报表扬,组织大家观摩学习、互助互进、共同进步。
本次评估从泸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选11名专家和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共18人,组成九个专家组,按“一案双评”“随机分配”的原则,对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办结的72件案件进行了集中评估。
评估专家围绕及时有效会见、阅卷、参加开庭审理、提交法律意见等关键环节,全面评查案卷各项指标。对评查出的问题,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向承办人员“一对一”精准反馈,督促承办人员对照问题逐项整改到到位,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重点问题成因,探寻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全面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