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东兴区创新“1+2+3”模式 打造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项目

来源:内江市东兴司法局 作者:陈志慧 发布时间:2020-10-16 21:30:5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内江市东兴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与市心理学会共同打造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项目,并已作为东兴区特色品牌申报了全省社区矫正“一县一品牌”评选。

47一.jpg

该项目以阳光矫正为主题,探索“1+2+3”模式开展心理矫治:搭建一个工作平台,区司法局与市心理学会签订了合作协议,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共同开展东兴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创新两种服务方式,通过线下心理矫治全覆盖和设立“一米阳光”矫正微信号,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犯罪行为心理测试,建立“一人一档”心理健康数据库,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知识和在线答疑,通过大数据开展动态筛查和再犯罪风险评估。

突出三项矫治措施,开展心理咨询辅导,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和一对一心理咨询,解答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问题,提高其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建立心理疏导机制,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团体辅导,加强人文关怀和德育教育,消除负面心理;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对矛盾突出、心态失衡的人员及时进行个体治疗,建立风预警和应急处理制度,切实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陈志慧)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