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与“花”书》(三首) ——致刘先赋先生与他的“五月花”

来源:泸州市公安局 作者:雪汀 发布时间:2025-12-10 10:58:47

溯:灯下

日短夜长,卷堆成脊,
你安然若素,静伏灯下,
把法条静静地译成暖意。
一万多个深夜,
不是孤岛,是璀璨的星群
你以笔为舟,以辩为桨,
在酒城的雨里,
播下了獬豸的双生种。
你说:“赋,是愿望。”
于是冷纸生了温,
正义有了名,
有了呼吸,有了光。


进行时:刃与笔
左手执律,右手指月,

你轻拿轻指
像外科医生剖开混沌,
真相裸露如初雪。
荣誉如潮,你只轻轻问:
“是先赋了文昌,
还是先赋了人间?”
在仲裁与文字之间,
你的选择——
让文字可近可亲,
让法律可触可感。
“秉法守诚”,
是你不熄的灯芯。


远望:帆

三十载,不过长河一瞬,

而你已把青春熬成白发,

把信念铸成了不朽的帆。

你的生辰与“花”同盛、共占春风,

你说“法治没有终点。”

于是年轻的笔开始奔跑,

在时代的纸页上,

续写“五月花”的注脚——

以专业为帆,以情怀为舵,

驶向更宏大辽阔的公平。

那艘法律之舟,

正穿越浪,穿越光,

驶向

尚未命名的黎明。

 

跋:君问花期可有期?花开时节重酒城。“五月花”开30载,酒城闻香30年,应先赋先生约稿,在一个闲散的周末午后,偷得文思半缕,草成了《与“花”书》(三首),致敬五月花开的美好过往,亦祝福“她”在以先赋先生为首的律政先锋们的浇灌下花盛续常开,鹏程长顺遂。

作者:雪汀,真名:徐乾,泸州市公安局字警一枚,诗文发表于《人民日报》《人民文学》《人民公安》,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泸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