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上午10点30分,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在名山区新店镇新星村村委会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公开审理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我院指派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新星村100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庭审中,检察官结合被告人郑某某两次犯危险驾驶罪的前科以及庭审审判的案件事实,教育被告人并告诫旁听群众,千万不要抱存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红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不尊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必须要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自身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此次“巡回法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多名群众表示这样的普法形式让人更加深刻,更容易理解法律规定。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舒苓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