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推行“一镇街一法官一月两次集中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蒋晓艳 彭屏 发布时间:2021-04-16 09:24:29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推行“一镇街一法官一月两次集中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该院紧盯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积极回应辖区镇、街道党政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将“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结合起来,制发《人民法庭对辖区乡镇(街道)定时定点集中服务实施意见》。

该院规定,7个人民法庭对应辖区20个镇(街道),实行分管院领导负总责、人民法庭包辖区、员额法官包镇街,结合党员法官工作室、“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推行“一镇街一法官一月两次集中服务”,打通司法服务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方面,法官通过参加各类会议、提出司法建议、提供防范对策、参与基层治理、诉讼服务指导等,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法官通过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创建无讼村(社区)、普法宣传培训、案件巡回审理、判后释疑回访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翠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各人民法庭已开展“一镇街一法官一月两次集中服务”51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20余件次。

“人民法庭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服务,机制顺了、法官好找了,司法服务质量提高了,为我们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翠屏区某镇党委负责人说道。

蒋晓艳 彭屏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