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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派驻乡村干部把好“三观”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作者:张文佳 发布时间:2021-05-17 10:12:35

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干劲十足。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推进乡村振兴,就要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持。中办印发意见提出:“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截至2020年底,我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分别奋战在重点帮扶县、对口支援村等基层扶贫第一线,帮助贫困群众找出路、谋发展、早脱贫。持续派驻乡村干部,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最有效的途径,是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然要求。

选派驻村干部,首先要严把“选人”关。目前,一些驻村队伍参差不齐,以完成任务为主,丢掉了自身工作经验和优势,导致干部下乡“上岗”后还要从头再学。中办印发意见中明确了驻村干部要注重从优秀干部、年轻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仅保证了所选干部的质量,也促进了乡村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素质化,让驻村干部在乡村实际工作中发挥自身最大效能。

选派驻村干部,其次要把好“派驻”关。驻村干部是对重点乡镇、村(社区)提供针对性派驻,必须面向派驻乡村实际、紧密对接村社需求。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严的乡村选派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驻,建强村党组织;对经济产业发展单一的乡村选派有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干部派驻,推进强村富民;对社会矛盾纠纷突出的乡村选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派驻,提升治理水平。同时,还要探索“一队带多村”等特色派驻制,注重帮带、传带、共带精神和习惯的养成,助力干部实现更高质量派驻。

选派驻村干部,最后要把好“管理”关。由派出单位会同组织、农办、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部门共同管理驻村干部,构建多维管理体系,做到科学管理、精准管理、指向管理。强化干部驻村保障制度的落实力度,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干部,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和晋升晋级,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真正实现“干部安心派驻,乡村有力振兴”。

“凡官民材,需先论之;论辩,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严格选人、精准派人、优化管人,确保驻村干部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我们就一定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持。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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