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宪”在行动,法进校园——向校园霸凌说“NO”

来源:乐山市检察院综合宣传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6 11:28:50

为进一步让法治安全走进校园,加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022年12月1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佘京晏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辛志伟应乐山嘉祥小学部特别邀请,为一年级师生带来主题为《向校园欺凌说“NO”》的法治讲座。一年级全体师生齐聚嘉祥讲堂,聆听本次讲座。

1670297357517.png

佘京晏用浅显易懂的语句讲解了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案例。同时精心准备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小游戏,同学们争先恐后地高举小手、积极回答。最后,在佘京晏的带领下,同学们举起右手,庄严宣誓: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被害者!向校园欺凌坚决说“NO”!

1670297384905.png

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本次宪法讲座是乐山市检察院开展的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之一。一年级年级主任范爱琳老师为佘京晏和辛志伟送上荣誉证书,感谢他们带来一堂精彩纷呈的讲座。

1670297456175.png

其道行路难,守法路自宽。通过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校园师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为乐山市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律教育产品,共同守护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