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新年第一课,与法同行.守“未”成长

——“泸法麒麟.爱家行”纳溪法院送法进校园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庆 发布时间:2023-02-21 10:12:56

新学期伊始,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2月13日上午,“泸法麒麟”纳溪法院分队走进纳溪区棉花坡中学,向全校师生带来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1676945626260.jpg

“泸法麒麟”志愿者以“与法同行.守未成长”为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三方面向全校师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和启发,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要远离违法犯罪,自觉遵纪守法。

1676945648520.jpg

宣讲结束后,志愿者们还向学生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性侵害预防手册》等200余份宣传资料。

1676945688729.jpg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下一步,“泸法麒麟”纳溪法院分队将持续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传递法治声音,让法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茁壮成长,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庆)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