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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聚合力 服务纳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严兰 发布时间:2023-12-13 17:13:30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渠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12月12日,纳溪区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胜春,纳溪区委副书记、区长袁维荣出席。纳溪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周云波主持会议。四川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相关领导应邀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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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飞就近年来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汇报;周云波副区长通报了纳溪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复议、依法治区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府检联动”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代表行政执法机关发言。现场会签了《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府检联动”进一步推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备忘录》。

会议指出,做好“府检联动”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检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运用“府检联动”这一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创新平台,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发挥作用的切入点、着力点,聚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等方面,推动“府检联动”不断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行政检察与法治政府同向契合的关系,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找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点,以行政检察职能定位为依托,加强与人民政府联动协作,形成行政检察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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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维荣区长就下一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认识再提升、思想再深化,深刻认识“府检联动”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多赢共赢联动理念,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纳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要精力再聚焦、行动再聚力,明确“府检联动”的工作重点,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治理,共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深化共建共治联动格局。三要机制再完善、合力再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从机制结构上优化同心同向联动体系。

此次“府检联动”会议的召开,是纳溪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又一更实举措,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坚持精准履职,构建“府检联动”新格局,当好政府法治参谋,服务纳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泸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以及各区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会,纳溪区各镇街、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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