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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法治文化研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1 22:50:12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灵魂和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以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为主要目标,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根铸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引导全体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总体目标。通过5年不懈努力,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导权进一步牢牢掌握,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全国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作品和项目大量涌现,专兼职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成为公民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各项法治工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在法治领域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实践经验,激浊扬清、弘扬正气。高度重视网络法治意识形态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崇尚法治的网络文化。严格落实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深化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各种错误观点,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依法斗争。

(五)加强社会主义宪法文化建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注重运用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重大节庆活动,让宪法文化有形呈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在庄重肃穆的宣誓中传递宪法精神。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宪法的国民教育,把宪法文化渗透到校园文化各方面,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建立国家宪法教育馆和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六)在法治实践中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注重法治信仰的实践养成,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推动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强化科学有效的制度供给,彰显法治制度文明。坚持严格执法,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社会主义执法文化。坚持严格管理,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积极引导公民在自觉排队、按照红绿灯过马路、车让人、垃圾分类、防治噪声、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以及旅行、就餐、观赛等日常生活中培养规则意识,坚决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等行为。坚持公正司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文化,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切实履行以案释法的法定义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把法治文化作为法治政府、法治乡村、法治单位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市县法治指数测评工作。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德共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法与时转、明刑弼教、严格治吏、执法如山等思想,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保护。加强对我国法治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因地制宜建立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法治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来。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优良家风,让法治在家庭中生根。

(八)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法治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与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动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加强规范和引导,组织开展好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等活动,建设法治文艺新业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创建普法品牌栏目、节目。建立全国法治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各种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城乡法治文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增强实效性。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推广活动。

(九)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发掘红色资源中的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有机融合,促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进军营、进宗教场所。加强机关办公场所、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形象塑造,规范法治外观标识,建设法治微景观,基本实现全国每一个村(社区)都有一个以上能够切实发挥教育作用的法治文化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推动建设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带。以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节点,串珠成线,形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法治理论体系。立足国情,贴近现实、贴近群众,深入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价值、制度实践、话语体系等方面的研究,回答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原创力。加强对霸凌主义和霸权行径等的反制理论和实践研究,更好服务于海外法律纠纷解决和涉外法律斗争。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智库建设,将重大法治理论、法治文化研究课题纳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加强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互动,为法治实践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谋。开展法治文化科研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

(十一)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走出去”。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统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走出去”。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发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构建国际新秩序的价值引领作用。注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法治的作用,推动沿线国家、地区和社会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把法治外宣作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遵循国际传播规律,善于以故事方式讲述我国法治思想、实践和制度,树立我国法治国家的形象。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走出去”作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举办法治高端国际论坛,开展与世界各国法治文化对话,提高国际法治议题设置能力,增强话语权。在“走出去”的同时,要积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和国外有益做法,在交流互鉴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及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中,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各地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法治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党委宣传、网信、文化旅游、教育、财政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日常具体工作。

(十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在法治领域意识形态指导地位的制度,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法治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机制,健全引导新型法治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激励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法,加快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各项制度。

(十四)引导社会参与。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激励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事业和法治文化产业,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开展法治文化志愿服务,构建制度化服务平台。

(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列入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创作基地进行政策扶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设立国家法治文化建设基金,拓展社会融资投入渠道。

(十六)强化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实施法治文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文艺团体作用,鼓励群众踊跃参加法治文艺创作。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完善讲师团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加强法治报刊出版网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新闻采编创作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培育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法治新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法学理论研究力量,培育一批学科带头人。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设立国家法治文化人才荣誉称号。

(十七)培育推广典型。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及时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法治文化建设的成就,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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