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凌瑶 发布时间:2023-03-10 10:14:42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防止利益输出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3月9日上午,屏山法院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谢国刚首先通报了12例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典型案例。接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及四川省《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实施办法(试行)》。3名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对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为全院干警敲响了警钟。最后,全体干警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错位人生》。

谢国刚强调,全体干警要对《意见》《实施办法》入脑入心、心存戒惧,不碰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底线、红线。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法官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强化行动自觉,同时要以身边人、身边事中的反面典型人物,强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的廉洁教育效果,引导全院干警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工作能力提升上,为屏山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凌瑶)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