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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消除纠纷 排除妨害 保障市域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乔治、杨杰 发布时间:2024-03-27 18:06:53

近日,南江法院集中警力圆满执结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保障了市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2020年4月,原告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某公司签订了《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关坝至寨坡段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约定将成都某公司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8月5日,原告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舒某签订了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约定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将4座大桥下部结构工程分包给舒某,后因缺乏资金工程停工。

2023年4月13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某公司解除案涉工程的施工合同并进行工程清算。2023年6月5日,原告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舒某退场,被告舒某拒不退场且将部分机械设备及人员滞留在案涉施工现场,故原告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南江法院判决舒某撤出施工工地上管理、使用的设备及相关人员。判决生效后,舒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因涉及人员众多、案情复杂、设备腾退难度大,案件承办人与被执行人舒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根据实地查看掌握的情况研究制定了执行方案。现场执行当天,在市中院法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镇村干部的全程监督、见证执行下,南江法院组织35名干警,吊装设备4台参与强制腾退。执行现场,部分人员阻碍腾退进行,执行干警在掌握阻工人员的诉求后,一方面积极释法明理,另一方面,组织双方协商,将可用的机械设备、建设材料进行议价转让,尽可能避免阻工人员在清退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最终取得阻工人员的理解,腾退工作得到顺利进行。经过长达十余小时的清退,案件圆满执结,工程项目顺利复工。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进出川主通道和省干线互联互通能力,串联起镇巴、广安、巴中等多个旅游景区资源,推动沿线十几个乡镇几十万人口的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本案的成功执行,充分展示了南江法院紧扣市、县重点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和决心,案件执行结果得到了多方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有效消除了矛盾纠纷,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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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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