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法院长赤法庭巧用线上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避免了当事人的来回奔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跑出了高效便民司法服务“新速度”。
原告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某网络购物平台经营店铺,被告王某在原告处购买价值35元的商品,后被告认为商品不合格,遂在平台发起退款申请,原告按约退还给被告35元,但被告却迟迟不退还商品。后双方在沟通过程中,被告通过平台恶意投诉原告,致使平台直接扣除原告保证金200元,双方遂起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货款35元,以及法律咨询费、平台扣款等损失共计2000余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了解网购过程、争议焦点、探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分处异地,采用传统的线下开庭方式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承办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就纠纷履行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线确认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南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案件审理的方式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在线司法服务的新需求,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节省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线上线下,买卖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坚守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