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宕梁司法所: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小区宣传活动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宕梁司法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8 14:53:09

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建立更为优质、有序、和谐的物业服务关系,加快推进全省法治示范小区建设步伐,提高业主和企业法治意识。近日宕梁司法所走进中交地产北京物业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正在创建全省法治示范小区“中交王府景小区”,积极开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image.png

活动以讲座形式进行开展,参加活动的人员有中坝社区居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20多人。

司法所工作人员人重点对《民法典》关于“物权编”中业主大会的成立、职责、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主要职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别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系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体现在合同之中,双方均应遵守物业服务合同,如一方违反合同义务,违约方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遵守合同是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基础,也是建设法治示范小区的基本保障。 

进一步讲解社区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及业委会之间的关系系指导与监督的法律关系等法律知识。

同时对《物业服务条例》、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讲解。

活动中就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委会成员就日常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细致的解答。现场工作人员还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均表示通过今天的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有助于进一步明晰业主、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等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让小区居民享受到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通过此次活动,大大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的法律意识,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法治示范小区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孟桂壮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