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警情“两台合一”。探索深化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出台《“110”和“12119”警情互通制度》,建立涉林警情同步共享、无缝流转、联动处置“两台合一”机制,确保改革后涉林警情处置不断链、合作更紧密。今年林、警共联处涉林警情80余起,同比去年增长20.3%;开展联合检查12次,消除火灾隐患42处。
实现林情“远程智控”。将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监控纳入“雪亮工程”捆绑建设,全部接入公安机关社会资源整合平台及综治中心公共视频联网应用系统,构建森林安全远程防控网络,累计建成视频监控点位10833个。
实现火情“查防同步”。推动森林警察与林业机关执法力量强强联手,共同组建森林火案专班,召开联席会议5次,开展综合演练2次,联合采购森林火灾救护装备、办案装备20余种300余件,加强灭火救援与火案办理协同作战。年内所有森林火灾案件均实现及时扑灭、当日快破。
实现“行刑衔接”。与林业、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制度,联合开展“打击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创新实施“提前介入、同步上案、轻刑快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