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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司法亮剑“护航”河库治理

来源:巴中市水利局 司法局 作者:司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1 21:32:28

“老杨,我们今天来看看你房子的化粪池修好了没有,你家的生活废水没有排到沟里了嘛。”

“没有哦,上周就弄好了,按照你们的要求,一周内的嘛,你们看嘛,我家生活废水全部排在化粪池的”。

2020年12月15日,巴中市通江县火炬镇镇长、杨柏河乡级河长滕文龙、火炬镇派出所所长谢振中、杨柏片区法庭法官小李一行3人在杨柏河巡河时,镇长、乡级河长滕文龙对半个月前巡河发现老杨家生活废水直排入河沟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的对话。随即三人查看了整改情况,老杨说的情况属实,发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确定人员  明确职责

据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干部、市河湖保护中心主任李腾飞说,巴中市2017年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室”“3+1”司法护河工作机制,河长、警长、检察长和法官巡河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巴中市明确各级河长3574名,河道警长179名、检察官84名,成立市县河长办法官工作室7个。同时,明确由河长负总责,牵头揽总,负责辖区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警长配合河长巡河,负责排摸涉河涉水违法线索,查处办理涉河涉水案件;检察长配合巡河,负责对涉河涉水违法案件提起诉讼并负责水环境破坏的公益诉讼;法官工作室负责涉河涉水违法案件审判,对水环境保护治理提出司法建议。

建立机制  完善制度

巴中市“3+1”司法护河工作机制建立后,明确了河长、警长、检察长和法官工作室后,先后建立了建立“3+1”联席会议、案件查处快速联动等制度5个;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配套规章制度,公安、监察、法院及时出台《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案件查处办法》《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关于协同推进巴河水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9个;完善司法衔接机制,开通涉河案件办理司法检察绿色通道,将水污染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着力解决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违法案件中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方面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  从严执法

三年以来,巴中市“3+1”司法护河工作机制成效明显。警长、检察长和法官成为河长得力“左膀右臂”,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涉河涉库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累计开展“守护渠江”、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联合行动10次,对南江河、巴河、通江河等20条河流开展联合巡查115次,联合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河库专项执法4次,发现问题并取样监测64次,限期督促整改企业8家次,收集涉河违法线索151件,立案76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件,审查移送起诉该类刑事案件18件35人,成功调处涉水矛盾纠纷22起。

其中通江县检察院提起的至诚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河道水质污染防治法定职责案件,是全国非试点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成县政府投入2.5亿元规划建设28个热裂解垃圾处理场,被评选为“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取得了显著的震慑效果。近日,笔者在电话联系通江县至诚镇党委书记苟发超,谈到当时的公益诉讼案,一切都历历在目,不仅给他及全镇干部上了一堂现实的法治课,而且对于生态环保的重要性更是给通江县所有乡镇党委政府干部灵魂的震撼和警醒。

相关链接:巴中为渠江流域源头所在地,全市大小河流共1100余条、总长4342公里。除南江县北部的焦家河属嘉陵江一级支流外,其余均属渠江水系。境内无天然湖泊,有815座(在建大型水库3座、已成中型水库4座、在建中型水库4座)水库,1个天然湿地和12条规模以上渠道。巴中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机遇,创新“3+1”司法护河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库,实现河湖长制名实相副。

截至目前,巴中市域内河流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改善。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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