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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一案例入选“巴中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政治部 作者:罗晓玉 发布时间:2021-09-27 19:11:31

近日,由市妇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巴中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选送的《脑瘫女童去世酿纠纷 巴州医调委积极息纷争—脑瘫女童医患纠纷案》成功入选“巴中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57月下旬,夏某入住巴中某妇幼医院待产,产前各项产检记录显示正常,临产时,产妇被告知胎儿头部偏大,因此产妇要求手术生出,但医方拒绝患者家属要求。入院后第二天上午胎儿(小潘潘)自然产出,产后患儿出现羊水呛肺、大脑缺氧及窒息等现象,随后医方即将患儿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后留下终身残疾。小潘潘的父母多次找到医院交涉,但医院始终要求必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后在法院的委托下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1.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2.医患双方共同参与导致了小潘潘的损害后果。后法院判决,小潘潘在医疗损伤中所造成的各种费用共计13万余元,由小潘潘父母和医院共同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由医院给付。后小潘潘一直辗转各大小医院治疗,20207月初小潘潘死于家中。

调解结果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抽调法学专家组成调解组,制定调解方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患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费用共计43万余元,并于20207月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借力民事调解而化解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医疗纠纷案。人民调解主动介入,稳定死者家属情绪,恢复医院的正常秩序。在调解过程当中,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把《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作为法律依据,把医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作为责任依据,使调处过程、赔偿数额都有理有据。在医调委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下,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近年来,巴州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积极与妇联、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以案件事实法律为依据和准绳,当好妇女儿童医患纠纷调解的“和事佬”和“灭火器”,尽最大努力促进医患纠纷归责明晰、定性准确、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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