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法院“拓优增信”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6月6日,泸州中院与四川警察学院举行创新共建交流座谈会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唐雪莲,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双方形象展示片,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长明,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杰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共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双方合作的目标、内容和其他事项。对照《合作协议》内容,双方主要从创新搭建案例、理论、人才合作平台,创新搭建教学、实习、就业合作平台,两个方面开展合作。 唐雪莲对此次合作提出三点期望:在人才共育上携手深耕;在资源共享上深度融通;在协同创新上勇攀高峰。 李俊就深度落实双方合作提出三点建议:要以“资源共享”深化创新协同育人;要以“难题共研”推动理论实践融合;要以“机制共建”打造长效合作样板。 四川警察学院相关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泸州中院相关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泰雨主持座谈会。 此次共建既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院校深度务实合作的现实需要。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仪式》签订为契机,将法院与学院的各自优势转化为共同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共同书写院校合作新篇章,为推动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