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审批,规范操作。规范审批程序,在县城区涉及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处置的建筑工地,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后,方可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运输和处置。
强化宣传,上门告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告知的形式,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告知各建筑工地,做好车轮带泥、抛洒滴漏的防范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严格管理,从严查处。联合交警大队开展渣土运输整治,主要对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覆盖造成车轮带泥、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的行为以及超载超限车辆进行重查重罚。截至目前,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20台次,查处未按规定覆盖篷布车辆15台次,沿街抛撒滴漏车辆3台次,未覆盖篷布车辆1台次,劝洗脏车30台次,受教育改正49人次,纠正工地乱象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