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为群众办实事|规范信访举报处置 闭环管理件件回应

来源: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龚永梅 岳芮宇 邓茳天 发布时间:2022-09-27 13:03:17


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巴中中院逐一梳理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内外监督闭环。近期,巴中中院将陆续发布立案、审判、执行、财务、干部管理、信访投诉举报和监督等方面相关制度。


       近日,巴中中院印发《关于信访举报件筛选(查)和流转处置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件、电子信息网络、来访、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管理办理、结果反馈、跟踪督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提高办理质效。



划重点

重点一:


      《办法》对信访举报材料来源多样,质量参差不齐,明确信访举报重复件和无实质内容件,划定线索筛选标准,有效避免信访线索重复处置,对信访举报线索分门别类作出详细规定。对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管理,明确不同类别的线索流转的时限和路径,规范了部门之间线索移交路径,便于对照执行,减轻协调成本,提高流转效率等。

重点二:


      《办法》明确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梳理、统计汇总、通报办理情况,加强对相关部门管理处置信访举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故意拖延移送信访材料造成严重后果,报送虚假处理结果,失密泄密等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