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巴中中院逐一梳理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内外监督闭环。近期,巴中中院将陆续发布立案、审判、执行、财务、干部管理、信访投诉举报和监督等方面相关制度。 近日,巴中中院印发《关于信访举报件筛选(查)和流转处置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件、电子信息网络、来访、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管理办理、结果反馈、跟踪督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提高办理质效。 重点一: 《办法》对信访举报材料来源多样,质量参差不齐,明确信访举报重复件和无实质内容件,划定线索筛选标准,有效避免信访线索重复处置,对信访举报线索分门别类作出详细规定。对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管理,明确不同类别的线索流转的时限和路径,规范了部门之间线索移交路径,便于对照执行,减轻协调成本,提高流转效率等。 重点二: 《办法》明确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梳理、统计汇总、通报办理情况,加强对相关部门管理处置信访举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故意拖延移送信访材料造成严重后果,报送虚假处理结果,失密泄密等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