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很多农民开始兴建“别墅式”新居,但农村建筑市场的规范性与群众新的住房需求还不相匹配,房屋建设进度、质量等问题经常诱发诉讼。为推进和谐乡村建设,同时减少群众的诉累,恩阳区法院雪山法庭张可法官一行驱车到观音村现场调结张某某诉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标的额并不大,仅有20000元下欠房屋工程款,但因为双方法律意识不足,导致合同签订粗糙,关键性权利义务表述不清或欠缺,给纠纷的产生埋下隐患。房屋修建过程中,施工方单方面改变了局部建设方案,导致被告不认可。特别是,针对修建房屋尾款书立的欠条为房屋实际所有人的儿子,导致案情进一步复杂。原告张某的家人在催收房屋尾款过程中,方法欠妥,双方产生争执,矛盾激化。受案后,办案人员针对本案标的额小但矛盾大的特征,研究确定了现场勘察、“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督促当场履行的调解工作思路。
来到张某家中,办案人员先是房前屋后、楼上楼下实地勘察一番,耐心听取了张某及其父母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各类反映,并结合双方签订的协议从法律层面进行了解答。随后,办案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调解,明确告知被告房屋修建已经完成,只要没有安全问题,个别小瑕疵就要求恢复原状既不可能,也不符合法律精神,对问题整改是当下最合适的选择;同时,让原告针对被告反映的问题逐个说明,原告也认同房屋质量确实有瑕疵,同意扣减部分尾款。紧接着,办案人员组织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就问题整改需要产生的费用进行评估,最终达成一致。最后,办案人员就诉前调解、现场履行的好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被告同意并随车到庭办理了履行手续。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亲情得以修复。
为贯彻落实“枫桥精神”,司法保障乡村治理现代化有序推进,雪山法庭近年来始终强化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据统计,今年以来,雪山法庭受案154件,结案142件,其中调解结案113 件,撤诉29件,其中现场履行24 件,调撤率达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