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来源: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李宛青 何涛 发布时间:2022-10-21 17:22:55

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谭家山石灰石矿区,地处米仓山南麓,属中等切割的中山地貌类型,为大型边坡露天矿山,山脉呈北东~南西走向,地面坡角10~40°,区内基岩出露较好,多为植被覆盖,植被以灌木为主,矿区中部有戴家河流经,属嘉陵江水系。走进矿区,矿体进行从上到下、分台段开采,矿山采用中深孔台阶穿孔爆破方式落矿,开采过程通过搭配表层土、矿山覆土复绿、制作安全防护等措施综合利用表层土,提升矿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率达100%。这是南江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摸清家底,建立明细台账。近年来,该局以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为抓手,按照“谁开发、谁修复,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便于有针对性地制定修复措施,通过摸底调查,对全县主要涉及的石灰石、砂岩等矿种持证矿山企业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建立明细台账,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矿山动态,明确修复范围。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等全过程,着力推动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全面构建矿业绿色发展新格局。目前,已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为全县矿山企业带来了全新发展理念,打破了传统矿产资源“先开发后治理”的模式。

压实责任,强化责任监督。该局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有计划分步骤逐年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督促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基金账号。组织银行、矿山企业开展座谈,签订三方共管协议,并要求企业按时报送年度生态修复总结,动态掌握有效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截至目前,建立矿山修复基金账户矿山企业30余家,生态修复面积将近100公顷。

推进治理,助推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南江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划定探采矿区范围。开展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矿业权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内不新立不延续矿业权政策。近年来,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大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态修复等,编制一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项目。先后实施完成水洞片区矿山、桃园花岗石矿矿山等37余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修复面积约2070亩。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