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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男扮女“谈恋爱”:始于网恋,终于诈骗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义强 发布时间:2022-11-17 11:19:29

 

近日,南江法院开庭审理由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德某某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德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责令退还犯罪所得。5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思想防线。

案情回顾:被告人德某某为骗取他人财物,在“梦幻西游”游戏和微信上,将自己伪装成女性,以网络交友的形式,在骗取被害人张某某、侯某某信任后分别与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德某某以“女朋友”的身份,骗取张某某、侯某某为其分别转账41092.01元、59631.35元。德某某将所骗的钱全部用于自己上网和日常开销。

南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德某某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犯罪分子以“网恋”的形式获取被害人的信任,致使许多被害人陷入情网,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许多被害人不仅遭受感情伤害,还要蒙受金钱损失,“赔了夫人又折兵”。通过本案的审理告诫年轻朋友,网络交友具有虚拟性,必须增强防范意识,警惕陷入情感骗局。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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