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南江县:首批“消防安全副校长”正式上岗

来源:南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6 10:41:36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进学校工作,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近日,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举行了南江县“消防安全副校长”聘任仪式。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表、消防救援人员代表及四川省南江中学3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聘任仪式上,四川省南江中学、南江县第二中学、南江县红塔小学、南江思源实验学校、南江博骏学校、南江县示范幼儿园、南江巴山红幼教中心7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上台,向“消防安全副校长”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南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红塔小学消防安全副校长任晋川说:“消防安全副校长”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火焰蓝”成了守护校园消防安全、呵护孩童平安成长的“保护色”,从今天起,双重身份、双倍守护,同学们只管扬帆起航起航,“火焰蓝”定会守护大家平安远航!

近年来,南江县教科体局、南江消防紧密合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联合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被中央电视台“1天8次”关注报道,指导报送的学生讲述作品《那一抹蓝》被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评选为“我眼中的火焰蓝”四川省十佳作品。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