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三培育三引领】“感恩奋进,暖心聚力”党建品牌 促西昌铁检院创新发展

来源: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陶菊 发布时间:2021-11-29 17:16:19

西昌铁检院始终把党建作为全院重点工作,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暖人心”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感恩奋进,暖心聚力”的党建品牌,为西昌铁检院创新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一、健全组织,细化标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640.webp (3).jpg

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一)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出“三化”“三统一”的党建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基础扎实、硬件上台阶,软件上水平。同时,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党务工作督察办法》等规定,建立党员积分制动态管理,加强党务督查,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支委扩大会;持续开展“上讲台讲党课”活动,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领学促学;坚持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大胆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严肃性和纪律性。

二、小微创新,点滴做起,不断丰富党建形式

640.webp (4).jpg

(一)开展各式理论学习。形成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为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会前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等方式,借助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主题教育不拘于形式。坚持结合建党、建国等重大时间节点,制定特色“主题”,先后开展了“不忘初心、不负韶华”等5个主题25个系列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学习质效。认真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西昌铁检院聚焦“创”字,加入特色鲜明的自选动作,以“七个一”活动为载体,搞活党史学习教育形式。

(三)做好群团工作,增强凝聚力。推动党群共建,不断拓展党建活动空间、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工会积极参加省直机关组织的运动会、健步走、青年联谊活动等集体活动。青工委坚持每年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积极组织开展青年读书会,举办“做悦读党员,建书香机关” “红色经典捧在手,一生志愿跟党走”等主题读书活动。

三、严管厚爱,凝心聚力,以党建引领带素质提升

640.webp (5).jpg

将党建与队建深入融合,围绕铁检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素能培训,切实提高队伍适应改革的能力。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心组织安排队伍教育整顿,以更优的方案、更实的举措完成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达到预期效果。

(二)关心关爱干警,温暖凝聚人心。坚持每季度收集干警思想动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子女就学、职工住房等实际问题,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文化氛围。

(三)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干警素能。不定期与高校开展合作,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检察官学院等举办素能培训。坚持请进来,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各类专题讲座,讲述《民法典》、百年党史等专题;坚持走出去,前往南充、贵阳等检察院学习先进的办案经验,同时选派干警赴省院、分院、绵阳市院跟案学习、顶岗锻炼;积极组织开展检察辅助人员轮岗学习。

四、把握规律,虚功实做,以党建引领促高效履职

640.webp (6).jpg

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一是将检察业务学习融入支部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一个学习主题,由支部干警轮流主讲,结合检察职能,把政治、业务融入日常学习。

二是树牢大局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党建工作引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强大动力,以“检察为民办实事,暖心聚力解民忧”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保障春运、“两会”反暴恐、铁路维稳工作,深入辖区内实地推动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治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三是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提升检察监督执行力。用心用情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法律监督中去,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10.18电信诈骗、“断卡”行动、“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区域刑事案件等案件办理。

(陶菊)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