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刑庭干警远赴千里之外,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公开审理两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邓某某和刘某某均系开江县人,因重复报销医疗费用,被开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但因二人身处深圳,均为尿毒症患者,隔天就需透析一次,无法来院参加庭审。考虑到二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与检察院、被告人作了充分的沟通协调,最终决定将庭审“搬”至离被告就医的医院距离仅13公里远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在龙华区法院大力支持下,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中,二被告人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该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介绍,此次异地开庭,往返行程近3000公里,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既宣扬了法治威严,又彰显司法温暖,体现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开江法院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守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