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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法院:民法典宣传月 这堂课有“典”意思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相东 发布时间:2025-05-29 15:32:36

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与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27日,宣汉县法院新华法庭干警走进厂溪镇中心校,在绿草如茵的操场上,以“民法典护航成长”为主题为该校一年级至六年级600余名学生开启了一场法治启蒙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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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8周岁的小朋友注意啦,买游戏皮肤必须经家长同意哦!”课堂上,新华法庭副庭长李相东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从学生们感兴趣的话题入手,以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为切入点,为低年级同学讲解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让他们明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像他们这样的小朋友,大额消费必须经过家长同意才合法有效。针对高年级同学,他则通过“父母监护职责”“校园欺凌责任划分”等案例,将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法条化作通俗易懂的成长指南,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李法官,发现同学在学校抽烟该不该告诉老师?”“爸妈在外面几年不回家看我怎么办?”

课后,十余名六年级的同学拿着刚发的民法典宣传手册追问。干警们与学生们积极互动,逐一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深刻阐述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学生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的理解,助力树立法治信仰,筑牢成长防线。

法治阳光照校园,“典”亮青春护成长。这场别开生面的操场普法课正是宣汉县法院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生动注脚。

据介绍,下一步,宣汉县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让民法典从书面条文化作护航青春的“安全绳”,让每个少年都能在民法典的守护下走稳向阳生长的每一步。

(李相东)


责任编辑: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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