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渠县县委书记王飞虎到县社会治理中心调研

来源:渠县政法委 作者:赵维白 发布时间:2021-02-23 09:41:52

2月20日,达州市渠县县委书记王飞虎到县社会治理中心调研。他强调,要整合资源,将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成为回应群众诉求的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实现化解信访和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渠县、法治渠县和善治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县政协主席练丹,县委副书记张宇科一同调研。

图片1.png 

县社会治理中心于2月5日试运行,县信访接待中心已整体入驻,现有22个部门(单位)信访接待窗口、9个行业性调解调委会和6个品牌工作室入驻开展工作。王飞虎来到县社会治理中心一层部分功能室、窗口、调委会、品牌工作室听取运行情况介绍,并提出工作要求。

图片2.png 

王飞虎指出,建设社会治理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措施。他强调,要整合资源,做到信访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将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成为回应群众诉求的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实现化解信访和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一是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采取措施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到农村、到基层,大力开展治未病活动,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有效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消减社会矛盾。

二是推进“双中心”深度融合。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融合运行机制,着力打破部门(单位)和行业壁垒,形成政务服务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构建服务和治理双管齐下,统筹协调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治理全方位提质增效,做到“数据共享到位、事情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服务群众到位”。

三是做到县乡村“一体协同”。同步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筑牢县乡村三级贯通的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属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发挥县乡村三级“一体协同”作用,及时化解征地拆迁补偿、乡村振兴等信访和纠纷问题,切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协同性。

四是强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大数据中心要抓紧入驻,运用大数据分析法,强化各类渠道信息统一归集和分流,扣紧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联动技术链条,实现全县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数据融通,打造集线上流转办事、动态管理、调度指挥、预测预警、精准决策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实现“一屏观城乡”、“一网管全域”,全面提升智慧决策、智慧治理、智慧服务水平。

五是严格把控入驻干部队伍。有效化解信访和纠纷,离不开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的的干部队伍,要把社会治理中心作为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选派熟悉政策、业务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入驻,让干部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中丰富人生阅历,历练职业品格,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涵养为民情怀,采用司法的力量、行政的手法、市场的手段、群众工作的手段把问题解决好。

六是实行县级领导公开接访。每天一名县级领导接访,协调各部门就地处理化解信访和纠纷问题。接访安排情况通过电视台、网站及县社会治理中心大厅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宣传公开。科学排班,探索实行预约制,注重按领导干部分工情况确定其接访的侧重点,引导群众根据个人诉求对应选择接访领导,着力解决钉子案、骨头案、难点案。

七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切实让群众知晓社会治理中心各项业务功能,同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调释法”等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夯实化解信访和矛盾纠纷的法治基础。

吴中凡、李秋、易雪梅、王兴、马朝胜等县领导陪同调研。(赵维白)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