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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当场履行 源头化解定纷止争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莹 李谱 发布时间:2024-04-19 09:25:09

“同志,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你告我?我才要告你,同志,是我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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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一大早,在筠连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几名群众争着向工作人员咨询立案起诉事宜。

“大家不要着急,先把事情讲清楚。”闻声赶来的立案庭庭长杨顺成将双方请到调解室,耐心了解双方“争着”当原告的原委。

原来,杨某芳为刘某中房屋瓦片提供翻新、修缮服务,刘某中支付了3000元预付款。翻新、修缮结束后,杨某芳让刘某中支付剩余4000余元尾款,刘某中亲属得知此事后,担心老人被骗,查看翻新瓦片后,对瓦片质量提出异议,认为翻新的瓦片质量太差,杨某芳有欺骗老人的嫌疑,遂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杨某芳将翻新的瓦片拆除,退还预支的3000元。双方协商不成,吵至法院,希望法院就该事宜为双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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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起因后,杨顺成通过刘某中亲属提供的照片了解了瓦片翻新相关情况,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促成刘某中及其家属与杨某芳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没有进入诉讼便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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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充分展现了筠连县法院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发挥诉前调解的积极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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