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天空下,碧草山野间,庄严的国徽分外红。四川泸州江阳区方山镇熊坝村村委会院坝里,一场别样的“支书模拟法庭”活动即将开始。来自周边方山、江北和丹林镇的村社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以及周边村民等80余人早已端坐庭下,眼神中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铿,现在开庭!”
法槌声敲响,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法庭”上坐着的是大家熟悉的村支书等村社干部,他们神情专注、有条不紊,把一起生活中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给大家“演”了出来,从宣读庭审纪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环节都按照标准化庭审流程进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判决如下……”审判长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判决,公平公正的宣判结果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熊坝村是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江阳区法院选取了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村上首次开展村社干部模拟法庭,旨在对村社干部进行一次沉浸式的《民法典》宣传普及,增强他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运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矛盾纠纷调处和依法办事能力,敲响了熊坝村别样法庭‘第一锤’。”活动组织者——江阳区法院江北法庭庭长王开梅介绍到。
模拟庭审结束后,王开梅就模拟法庭作了专业点评,并围绕庭审中责任划分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解析,结合涉及的《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普法讲解,对矛盾纠纷的依法化解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庭审中扮演法官的方山镇方山村村支书肖官伟感触地说:“这次模拟法庭体验,从准备到完成过程中,我也自主地对当中涉及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学习,以后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就可以很好地运用起来,做到讲清道理,讲明法理,让群众心服口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大概明白其中的法律知识了,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就晓得怎么做了。”旁听村社干部汪永秀打趣地说道。
“《民法典》施行日期是……”
“这个简单,我能答!”
为进一步提升乡亲们对《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认识,模拟法庭活动现场还专门设置了“法治红包”抽取点,江阳区法院“泸法麒麟”普法志愿者围绕《民法典》,和大家开展互动抽题问答,派发法治礼品,让大家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 进一步学习更多《民法典》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