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沉浸式宣传《民法典》 法治乡村敲响别样“第一锤”

来源: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 作者:王开梅 雷旭 发布时间:2025-05-12 10:46:18

蔚蓝天空下,碧草山野间,庄严的国徽分外红。四川泸州江阳区方山镇熊坝村村委会院坝里,一场别样的“支书模拟法庭”活动即将开始。来自周边方山、江北和丹林镇的村社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以及周边村民等80余人早已端坐庭下,眼神中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1747018036647.jpg

“铿,现在开庭!”

法槌声敲响,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法庭”上坐着的是大家熟悉的村支书等村社干部,他们神情专注、有条不紊,把一起生活中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给大家“演”了出来,从宣读庭审纪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环节都按照标准化庭审流程进行。

1747018079368.jpg

1747018103677.pn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判决如下……”审判长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判决,公平公正的宣判结果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1747018126949.jpg 

“熊坝村是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江阳区法院选取了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村上首次开展村社干部模拟法庭,旨在对村社干部进行一次沉浸式的《民法典》宣传普及,增强他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运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矛盾纠纷调处和依法办事能力,敲响了熊坝村别样法庭‘第一锤’。”活动组织者——江阳区法院江北法庭庭长王开梅介绍到。

模拟庭审结束后,王开梅就模拟法庭作了专业点评,并围绕庭审中责任划分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解析,结合涉及的《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普法讲解,对矛盾纠纷的依法化解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1747018153339.jpg

 庭审中扮演法官的方山镇方山村村支书肖官伟感触地说:这次模拟法庭体验,从准备到完成过程中,我也自主地对当中涉及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学习,以后在处理群众矛盾纠纷,就可以很好地运用起来,做到讲清道理,讲明法理,让群众心服口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1747018178341.jpg 

“我们大概明白其中的法律知识了,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就晓得怎么做了。”旁听村社干部汪永秀打趣地说道。

“《民法典》施行日期是……”

“这个简单,我能答!”

1747018199273.jpg

为进一步提升乡亲们对《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认识,模拟法庭活动现场还专门设置了法治红包”抽取点,江阳区法院“泸法麒麟”普法志愿者围绕《民法典》,和大家开展互动抽题问答,派发法治礼品,让大家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 进一步学习更多《民法典》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