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及重度残疾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纠纷,并联合多方力量为困境残疾人小怡(化名)构建起长效帮扶机制,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
去年底,江宁法庭吴庭长接到当事人罗大哥的求助电话。原来,罗大哥的女儿小怡智力一级残疾,需全天照料,他本人也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重担全压在妻子王大姐身上。夫妻二人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导致诉讼离婚。因需照顾女儿,罗大哥无法到庭应诉。
面对这个特殊家庭的困境,简单的判决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吴庭长主动下乡走访,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背对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安置了小怡并保障了王大姐赖以维生的生产设备。
案件虽结,但法院的关怀并未止步。在回访中,小怡“想站起来”的迫切愿望深深触动了法官们的心。江宁法庭立即向上级法院汇报,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市中院大力支持,主动链接社会资源,联合市残联、西南医投集团共同签署了《涉诉困境残疾人康复护理服务转介机制》,并在西南医投护理院挂牌成立“泸法麒麟·司法助残示范基地”。该机制明确: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符合条件(如涉诉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经残联审核评估,由西南医投集团接力提供每年30次公益康复护理服务。
今年5月,在该机制保障下,小怡在西南医投康复中心成功借助“外骨骼机器人”设备进行了首次站立和行走训练,迈出了人生重要一步。这标志着该转介机制成功落地运行,为涉诉困境残疾人开辟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康复援助路径。
此外,江宁法庭还积极为小怡申请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协调相关部门提高了其低保待遇,进一步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此次案件的处理,是纳溪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体现。面对“小案”,法庭不仅着眼于案结事了,更深入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联动社会力量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将“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要求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