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巡司镇红星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因三个儿子就年过八旬且体弱多病的老母亲的赡养事宜产生纠纷,无奈之下,何奶奶将三个儿子诉至筠连县法院,要求他们各自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初步了解,判断该纠纷实质为三名被告因家庭琐事积怨较深而引发的家庭矛盾。为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妥善化解兄弟间的矛盾,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巡司法庭决定前往当地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多位附近村民前来旁听。庭审中,三名被告相互指责,诉说自己的困难与不易,何奶奶看着相互争吵的三个儿子,伤心不已。法官本着实质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关系的原则,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联合当地村干部,并邀请双方亲属共同参与调解。
“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家风家教的传承,反映的是个人的道德品行。赡养父母要像父母无私养育我们一样不讲任何条件,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谁都不希望自己老的时候无依无靠。你们现在也为人父母,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成为孩子言行的镜子。”法官说罢,三名被告沉默不语。
通过从亲情人伦、法律法规等多角度出发,最终促成三名被告达成按年轮流照料老人生活起居、分别按月支付赡养费等事项的一致意见。至此,该起赡养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寄语: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用无私的爱养育子女长大成人,当他们渐渐老去,步履不再矫健,身体日渐衰弱,那份沉甸甸的养育之恩,岂能因兄弟姐妹间的隔阂而被遗忘?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何况人呢?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好好珍惜父母在世的时光吧,不要在“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