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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奇!被告劝被告接受调解?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0 16:40:12

近日,叙永县法院正东法庭刘燕法官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5年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从缺席庭审到要求调解,从消极对抗到主动履行,短短几天,被告徐某对待诉讼的态度为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20年8月,原告张某为被告徐某承建的某村公路硬化工程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徐某却一直未向原告支付相应报酬。原来,徐某认为张某所做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未按期交付,自己另行组织他人进行整改,额外支出了10余万元,因双方在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中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损失进行过约定,徐某认为这部分损失应由张某承担。且双方在诉前曾就剩余的劳务款48611元如何抵扣进行过协商,但由于争议过大,双方又都在气头上,最后不欢而散。

自行调解失败后,张某将徐某起诉到了法院,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被告徐某对待原告张某的起诉非常不满,在收到正东法庭送达的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后仍然选择消极对待,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案件缺席审理后,承办法官刘燕突然收到了一案外人郭某打来的电话,郭某在电话中表示希望刘法官能组织徐某和张某进行调解。

原来,本案被告徐某与案外人郭某系朋友,二人在一起谈论起张某的起诉。徐某愤怒地表示,如果法院判决他承担责任,他坚决要和原告把官司打到底!郭某听后,了解到该案的承办人系正东法庭的刘燕法官,便劝徐某:“正东法庭的刘法官我认识,之前某某起诉我的案子,就是她给我们处理的,很有耐心,你可以请她帮你和原告再协调下,把问题解决了才是最重要重要的,没必要去打那么多官司。”听完朋友的劝说,冷静下来的徐某后主动来到法庭,希望法院主持调解,解决双方的矛盾。

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刘燕法官召集了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在庭后组织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根据双方之前的矛盾,刘燕法官耐心说理,就目前的状况分别给双方作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徐某当庭向原告张某支付3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的纠纷就此了结。案件调解后,双方长达五年之久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张某和徐某露出了开怀的笑容,当场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有机会还可以继续合作。

司法的最高境界不仅是明断是非

当法官俯身倾听当事人的担忧和顾虑,当朋友的劝解搭建起信任的桥梁,当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开怀握手,最后说笑着走出法庭,原来司法的最高境界不仅是明断是非,更是弥合裂痕、修复关系。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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