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只要你们一家人和和气气,我的调解工作就没白做!”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31 15:07:09

合江县法院大桥人民法庭法官王梅接到村民张大妈的电话:“王法官,非常感谢你,今天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饭,邀请你一起来吃!”王梅说道:“张大妈,饭我就不吃了,只要你们一家人和和气气的,我这几天的调解工作就没白做!”

image.png

就在不久前,张大妈还坐在医院的床上跟法官诉说一肚子的愁肠,因为几个子女之间的矛盾,导致82岁的张大妈赡养成问题。

7月的一天,大桥人民法庭收到张大妈起诉五个子女不赡养自己的诉状。考虑到原告张大妈已是八旬老人,无自理能力,常年有病在身,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必须尽快解决赡养问题,让张大妈安安心心过好晚年生活。立案后,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五个子女,找矛盾原因,理办案思路。

步步调解化心结

image.png

经过第一轮的调解,子女之间仍无法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官决定在张大妈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开庭,庭审过程中,几个子女就老人跟谁住、赡养费等问题进行了开诚布公的讨论,法官意识到矛盾并非不可调和。

庭审结束后,法官认为案件存在继续调解的基础,遂与调解员及村委会干部一起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因为有了第一轮调解化怨气,巡回审判打基础。第二轮调解时,大家情绪缓和了很多。法官“趁热打铁”联合调解员和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

一方面明确告知子女们不管是子是女赡养母亲都是其法定义务,把82岁母亲赡养闹到“对簿公堂”已是不对。

一方面从情理上说服,“家有一老似有一宝”“父母在尚有归处”,希望他们放下曾经的恩怨过往,尤其是在案件立案后,张大妈的四女儿因患病去世,大家更应该珍惜彼此间的姐弟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重拾亲情促团圆

image.png

通过庭后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由老三和老五两个儿子负担张大妈每月分别为2200元、2800元的赡养费,住院医疗费用由二人各负担一半,老三无偿提供房屋给张大妈居住的调解协议,同时各被告间当场结付完毕此前未履行的赡养费用和住院医疗费。

听到张大妈一家人在一起和和气气地吃饭,法官也安心了!




责任编辑:孟桂壮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