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助力解决房产过户顽疾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玲娟 张静维 发布时间:2020-09-08 16:49:48

自撤县设区以来,叙州区作为主城区承担了城市发展的主要角色。随着经济迅速发展,矛盾纠纷多元呈现,与之共生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加,特别是群众对司法便民利民的要求越来越强烈。长期以来,不动产管理登记部门大力协助法院开展查询、查封、过户等工作,为解决执行难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更为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提供了有力帮助。

但近期,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协助房产过户类型案件时,多次收到当事人反映其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受阻,极大影响了群众对协执单位的评价,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为解决前述矛盾,最大限度节约司法成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叙州区法院积极收集整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与问题,特向宜宾市叙州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提出请求依法办理权利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变更登记、转移房屋所有权手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培训机制等四条司法建议。

宜宾市叙州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在收悉区法院《司法建议书》后,对区法院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同时,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法律条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讨论学习,中心还表示将始终坚持依法登记,服务为民原则,全力协助法院开展涉法房屋办理工作。李玲娟 张静维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