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不断提升“四种能力” 做新时代有为法院人

来源:色达县人民法院 作者: 曹新松 发布时间:2020-09-08 22:36:49

新时代的号角催人奋进,新的征程已全面开启。根据省委州委和省高院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州中级人民法院拟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州法院系统整体能力,淬炼一支“对党忠诚、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服务人民”的法院干警队伍。州中院党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绘出了能力建设路线图,明确了工作进度,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完善了相关内容和具体计划。要求全州法院系统干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坚定政治信仰,站稳人民立场,不断夯实业务基础,提升解决具体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民办实事的综合能力,努力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法院人,为民履职尽责、竭诚奉献,为美好新时代贡献法院人应有力量。

作为一名法院人,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能力建设大提升活动,提高自我认识,深入自我剖析,找准差距,认识不足,强化学习,补齐短板,努力提升综合能力,以便适应新时代对法院各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顺应人民期待。

一是提升为民履职能力。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实情,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搞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走村入户,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让广大基层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开发司法执法优势资源,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综合联动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把各种矛盾纠纷锁定在萌芽状态。紧扣时代旋律,把握时代脉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努力彰显法治公平正义,为民谋福祉、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提升实务应变能力。一是在学习中认识自我。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拓宽知识领域,夯实基本功底,将各项政策与法律专业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运用于庭审之中,以便对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能给予明确析辨和精准判断,让事实更加清楚,让判断更加准确,让法律适用更加恰当。要加强审判业务学习,领会法律条文基本精神,掌握核心要义;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掌握审判规律,将审判技巧娴熟地运用于庭审之中,构建和谐有序的庭审氛围,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实践中认识自我。在横向和纵向比较中发现自身优缺点,在工作中找出差距和不足。发扬优点,摒弃缺点,挖掘自身亮点和长处,扬长避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挥专业特长,倾其所学为民服务。办好每一个案子,搞好每一次调研,认真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   

三是提升执行落实能力。一是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在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工作中抓住重点、分析疑点、突破难点。运用科学思维方式精准施策、稳中求进,避开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让人民利益最大化。二是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要有胸怀全局、高瞻远瞩的气魄,要有运筹帷幄、善作善成的能力,也要有积极履职、精耕细作的态度。在为民谋福谋利上下功夫,在为地方经济发展上动脑筋,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做文章,在后续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上寻找新出路。三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落地落实执行力。在工作中牢固树立“马上办”意识,绝不拖拖拉拉、延误时机,在法定工作日内如期完成所接受的工作任务。四是对标对表,严格工作质量要求,绝不马马虎虎、敷衍塞责、草率从事,严把质量关,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四是提升开拓创新能力。一是要不畏艰难险阻,要有战胜一切困难的雄心壮志和勇气。面对困难要克服退缩畏难情绪,要勇于尝试、出点子、想办法,积极面对,化危为机。要直面矛盾问题,善于在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事物中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方面,在其中经历磨练和成长,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二是要不拘陈规陋习,要有常做常新、激流勇进、锐意进取的壮举。要不拘一格、敢闯敢试,不囿于定势思维,敢于打破常规的条条框框。只要对工作有利的就大胆地去试,只要合情合理合法的就放开手脚去做,只要能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就大胆落实执行到位。三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有随时警示提醒自己、检视矫正自己的高度自律精神。自律既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必须做到遵规守德、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多做对党和人民有益的事。坚守职业道德标准,不越办案纪律红线,要廉洁办案、秉公司法,将法情理有机统一起来,将法律原则与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要激励激活自己,要有斩关夺隘、勇攀高峰的冲锋奋斗精神。要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化解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办妥一件又一件的好事实事,在这样的不断冲击和自我超越中常做常新、常干常勇、常为常智,努力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竭诚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色达县人民法院 曹新松)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